尊敬的客户:
我公司根据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〔2010〕第17号)、《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拟增加预付卡收费项目,现予以公示:
一、自2016年2月13日起,增加如下服务收费项目:
收费项目 |
收费标准 |
备注 |
账户管理费 |
10元/年 |
单卡金额1000元以下(包含1000元)的预付卡收取 |
单卡金额1000元以上的预付卡不收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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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卡管理费 |
余额的1%/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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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预付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说明:
1、 账户管理费
针对我公司发行的单卡金额1000元以下(包含1000元)预付卡,自激活之日起满12个月为一年,次年起收取每年10元的账户管理费即系统资源占用费;单卡金额1000元以上的预付卡不收取账户管理费。
2、不动卡管理费用
针对连续5年未发生消费交易的预付卡,我公司将该卡作为不动卡单独管理,每月按转为不动卡当日余额的1%收取不动卡管理费并在每月1日系统自动扣费。不动卡重新发生交易次月,我公司停止收取该卡本期的不动卡管理费。
以上新增收费项目自公示之日起30日后,对新客户执行;自公示生效之日起180日后,对原有客户执行。
如有疑问,请拨打我公司服务热线4007708090。
特此公告!
大连中鼎支付有限公司
2016年2月3日
辽公网安备 21020202000305号